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指南

发布者:杨鸿儒发布时间:2020-04-15浏览次数:103

一、 毕业派遣手续包含内容

  毕业派遣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档案的转递,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二、 毕业生就业几种形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报到证开至单位,到用人单位报到。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报到证,报到证开至原籍人社局或其他人事代理机构,学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3、升学:毕业生考取国内研究生(没有报到证)。

   4、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报到证开至原籍人社局)。

  5、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或应征入伍或自主创业。

三、 办理派遣手续有关说明

  1、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的,如单位能解决户档关系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了挂靠手续的,毕业时直接派到用人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如单位不能解决,或毕业生不愿意将户档关系转到单位,可派回原籍。

2、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根据规定,毕业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将完备的协议(明确档案去向)交就业办,正常学期开始后,平均每个月底集中办理一次报到证。

  3、在毕业前要求将户口、档案关系暂由学校代管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再享受在校生待遇,期间学校会负责为其继续提供就业信息,帮助毕业生尽快就业。毕业生毕业第二年的3月份,学校会将所有未办理就业手续的学生报到证开回原籍人社局,档案寄回原籍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来学校领取报到证,再去户政室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后去高新区创业新村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报到证》的办理

  《报到证》是学校就业办依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所编制的就业方案,由省级政府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其作用为:1.《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2.当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等手续。4.《报到证》一式两联,蓝联由毕业生本人持有,白联(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5.《报到证》由毕业生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根据办理的情况不同,办理方式如下:

  (一)关系转到单位

  提供就业协议书(需加盖就业所在地人事部门的章或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复印件

  (二)关系转到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

  1、提供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提供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的接收函复印件

(三)关系派回原籍

提供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在“档案接收”一栏直接注明“派回原籍”

(四)升学

  1、 提供研究生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 升学学生无报到证,凭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转移户口

(五)出国、出境

提供国外、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关系可派回原籍。

(六)改派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一年内要求调整工作单位的,或在两年派遣期内联系到外省、市、区县工作单位的,可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报到证开到单位要换单位的:

原报到证+与原单位的解约证明+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加盖人事部门章或出具人才市场接收函)

2、换单位但不想派遣到新单位,想回原籍

    原报到证+与原单位的解约证明+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

3、不换单位,只要求回原籍

    原报到证+原单位不能落户证明

4、改派后,持新报到证到原档案所在地调动档案,凭新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去创业新村派出所办理户口改迁。

  (七)《报到证》补办

  毕业生自签发《报到证》之日起一年内遗失《报到证》,经本人申请,登报声明作废,提供情况说明材料,经辅导员签字后,交学校就业办公室审核 、备案,方可办理。

五、结业学生派遣手续办理

结业生离校当年参加换证考试,取得毕业资格,可按本科毕业生派遣;第二年取得毕业资格,仍按结业生派遣。

1、结业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如需派回原籍,凭就业协议书、结业证书复印件派遣;如需报到证开至单位,除以上两个材料外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结业生证明。

2、结业学生派遣报到证上注明“本科结业”。

3、首批派遣中不包含结业学生。离校后已就业但无派遣意愿的结业学生,可将户口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第二年3月底就业办将统一开具结业报到证。

六、档案的转递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完成后,档案的转递由图书馆档案室负责邮寄到接收单位、人才服务中心或人事代理部门。

七、户口的迁移

进校时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到学校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

  八、报到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应持双证及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因未按时报到产生的问题由本人负责。

  九、毕业生离校后派遣手续的办理

毕业生自离校当年的12月31起算,两年内均可办理派遣手续,包括报到证的遗失补办、初次派遣、改派等;如遇节假日,请自行关注校就业创业网的值班安排;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办原则上每月底集中办理一次派遣手续。

十、毕业生在宁就业的相关政策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

《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审核发放》

《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

《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

《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青年大学生提供创业场地扶持》

《青年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详情请查看我校就业创业网弹出窗口“宁聚计划”

相关链接:

http://218.94.85.5:8315/ww/e/c/wwec_list.html?selected=f62ngeq6&key=n64x9cip&on=n64x9cip&articleid=4028804c61f60bb10162047674310866

十一、特别提醒

  1、请保管好个人的就业材料(原件),如:《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

      2、学生办理遗失补办、解除就业协议等申请表均可在校就业创业网(http://cxxy.91job.gov.cn)下载。

3、有关通知将在校就业创业网上发布,请毕业生及时查看。

十二、各部门联系方式

校学生处就业办公室  地址:电工电子实验楼102室  电话:025-58690777(兼传真)

校档案室(查询档案)  地址:图书馆3楼 期刊工作室内  电话:025-58690796

校保卫办户政室(户口迁移)  地址:邮局旁小二楼206室  咨询电话:025-58690789

创业新村派出所  地址:南京高新区转盘东侧200米  咨询电话:025-84420114

校组织人事部(党组织关系办理)  地址:真知馆318  电话:025-58690746